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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察善惡業報經淺釋
◎天竺三藏菩提燈 譯
美國萬佛聖城宣化上人講述
開經偈
無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 願解如來真實義
編按:上人於1971年應弟子之請開講本經,惜未講完。現就當時所存之錄音帶整理成文刊出。
天竺三藏菩提燈 譯
A1. 序分(分二)
B1. 證信序 B2. 發起序
今 B1
如是我聞。一時,婆伽梵一切智人,在王舍城耆闍崛山中,以神通力,示廣博嚴淨無礙道場,與無量無邊諸大眾俱,演說甚深根聚法門。
B2. 發起序(分二)
C1. 略請 C2. 正問 C1(分二)
D1. 請 D2. 許
今 D1
爾時,會中有一菩薩,名堅淨信,從坐而起,整衣服,偏袒右肩,合掌白佛言:「我今於此眾中,欲有所問,諮請世尊,願垂聽許。」
D2. 許
佛言:「善男子!隨汝所問,便可說之。」
C2. 正問(分二)
D1. 問法 D2. 問人 D1(分二)
E1. 述佛語致問 E2. 佛指人為答 E1(分二)
F1. 正述佛語 F2. 為眾致問
今F1
堅淨信菩薩言:「如佛先說,若我去世,正法滅後,像法向盡,及入末世;如是之時,眾生福薄,多諸衰惱。國土數亂,災害頻起,種種厄難怖懼逼繞;我諸弟子,失去善念,唯長貪瞋、嫉妒、我慢。設有像似行善法者,但求世間利養、名稱,以之為主,不能專心修出要法。爾時,眾生覩世災亂,心常怯懦,憂畏己身及諸親屬,不得衣食充養驅命。以如此等眾多障礙因緣故,於佛法中鈍根少信,得道者極少。乃至漸漸於三乘中信心成就者,亦復甚尠;所有修學世間禪定,發諸通業,自知宿命者,次轉無有;如是於後入末法中,經久得道,獲信禪定通業等,一切全無。」
F2. 為眾致問
「我今為此未來惡世,像法向盡及末法中,有微少善根者,請問如來:設何方便,開示化導,令生信心,得除衰惱?以彼眾生遭值惡時,多障礙故,退其善心;於世間、出世間因果法中,數起疑惑,不能堅心專求善法。如是眾生,可湣可救。世尊大慈,一切種智,願興方便而曉喻之;令離疑網,除諸障礙,信得增長,隨於何乘,速獲不退。」
E2. 佛指人為答
佛告堅淨信言:「善哉!善哉!快問斯事,深適我意。今此眾中,有菩薩摩訶薩,名曰地藏,汝應以此事而請問之。彼當為汝建立方便,開示演說,誠汝所願。」
D2. 問人(分二)
E1. 疑問 E2. 釋答
今E1
時堅淨信菩薩復白佛言:「如來世尊,無上大智,何意不說,乃欲令彼地藏菩薩而演說之?」
E2. 釋答(分三)
F1. 總誡 F2. 別釋 F3. 結答
今F1
佛告堅淨信:「汝莫生高下想。」
F2. 別釋(分二)
G1. 直明位高 G2. 兼明緣勝
今 G1
此善男子發心以來,過無量無邊不可思議阿僧祇劫,久已能度薩婆若海,功德滿足;但依本願,自在力故,權巧現化,影應十方。
G2. 兼明緣勝(分二)
H1. 悲願勝 H2. 慧辯勝
今H1
雖復普遊一切剎土,常起功業,而於五濁惡世,化益偏厚;亦依本願力所熏習故,及因眾生應受化業故也。彼從十一劫來,莊嚴此世界,成熟眾生;是故在斯會中,身相端嚴,威德殊勝,唯除如來,無能過者。又於此世界所有化業,唯除遍吉、觀世音等,諸大菩薩皆不能及;以是菩薩本誓願力,速滿眾生一切所求,能滅眾生一切眾罪,除諸障礙,現得安隱。
H2. 慧辯勝
又是菩薩,名為善安慰說者;所謂巧說深法,能善開導初學發意求大乘者,令不怯弱。
F3. 結答
以如是等因緣,於此世界,眾生渴仰,受化得度,是故我今令彼說之。
A2. 正宗分(分三)
B1. 啟請 B2. 演說 B3. 獲益
今B1
爾時,堅淨信菩薩既解佛意已,尋即勸請地藏菩薩摩訶薩言:「善哉,救世真士!善哉,大智開士!如我所問,惡世眾生,以何方便而化導之,使離諸障,得堅固信?如來今者,為欲令汝說是方便,宜當知時,哀湣為說!」
B2. 演說(分三)
C1. 示占察法 C2. 示進趣義 C3. 示善巧說 C1(分二)
D1. 誡許 D2. 正說
今D1
爾時,地藏菩薩摩訶薩,語堅淨信菩薩摩訶薩言:善男子,諦聽!當為汝說。
D2. 正說(分三)
E1. 隨機立法 E2. 略示勸誡 E3.
正示輪相 E1(分二)
F1. 隨機 F2. 立法 F1(分二)
G1. 明無信力 G2. 明有障緣
今 G1
若佛滅後,惡世之中,諸有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於世間、出世間因果法未得決定信;不能修學無常想、苦想、無我想、不淨想,成就現前;不能勤觀四聖諦法,及十二因緣法;亦不勤觀真如實際無生無滅等法。以不勤觀如是法故,不能畢竟不作十惡根本過罪;於三寶功德種種境界不能專信,於三乘中皆無定向。
G2. 明有障緣
如是等人,若有種種諸障礙事,增長憂慮,或疑、或悔,於一切處心不明了,多求多惱,眾事牽纏,所作不定,思想繞亂,廢修道業。
F2. 立法(分三)
G1. 示所用法 G2. 示所依理 G3. 示能除疑
今G1
有如是等障難事者,當用木輪相法,占察善惡宿世之業,現在苦樂吉凶等事。
G2. 示所依理
緣合故有,緣盡則滅;業集隨心,相現果起,不失不壞,相應不差。
G3. 示能除疑
如是諦占善惡業報,曉喻自心;於所疑事,以取決了。
E2. 略示勸誡(分二)
F1. 勸學習 F2. 誡學他
今F1
若佛弟子,但當學習如此相法,至心歸依,所觀之事,無不成者。
F2. 誡學他
不應棄捨如是之法,而返隨逐世間卜筮種種占相吉凶等事,貪著樂習;若樂習者,深障聖道。
E3. 正示輪相(分二)
F1. 總示 F2. 別示 F1(分三)
G1. 示相 G2. 示義 G3. 示用
今G1
善男子!欲學木輪相者,先當刻木如小指許,使長短減於一寸;正中令其四面方平,自餘向兩頭斜漸去之。仰手旁擲,令使易轉;因是義故,說名為輪。
G2. 示義
又依此相,能破壞眾生邪見疑網,轉向正道,到安隱處,是故名輪。
G3. 示用
其輪相者,有三種差別。何等為三?一者,輪相能示宿世所作善、惡業種差別,其輪有十。二者,輪相能示宿世集業久近,所作強弱、大小差別,其輪有三。三者,輪相能示三世中受報差別,其輪有六。
F2. 別示(分三)
G1. 示第一輪相 G2. 示第二輪相 G3. 示第三輪相 G1(分三)
H1. 正示輪相 H2. 詳示占法 H3. 占後誡勸 H1(分二)
I1. 直明輪相 I2. 明輪相所以
今I1
若欲觀宿世作善惡業差別者,當刻木為十輪。依此十輪,書記十善之名,一善主在一輪,於一面記;次以十惡,書對十善,令使相當,亦各記在一面。
I2. 明輪相所以
言十善者,則為一切眾善根本,能攝一切諸餘善法;言十惡者,亦為一切眾惡根本,能攝一切諸餘惡法。
H2. 詳示占法(分三)
I1. 明依法自占 I2. 明以自例他 I3.
明占已詳察 I 1(分五)
J1. 敬禮立願 J2. 廣修供養 J3. 別供稱名 J4. 至誠啟白 J5. 正擲輪相
今J1
若欲占此輪相者,先當學至心總禮十方一切諸佛;因即立願:願令十方一切眾生,速疾皆得親近供養,諮受正法。次應學至心敬禮十方一切法藏;因即立願:願令十方一切眾生,速疾皆得受持讀誦,如法修行,及為他說。次當學至心敬禮十方一切賢聖;因即立願:願令十方一切眾生,速疾皆得親近供養,發菩提心,至不退轉。後應學至心禮我地藏菩薩摩訶薩;因即立願:願令十方一切眾生,速得除滅惡業重罪,離諸障礙,資生眾具,悉皆充足。
J2. 廣修供養(分二)
K1. 明供具 K2. 明觀想
今K1
如是禮已,隨所有香華等,當修供養。
K2. 明觀想(分二)
L1. 修供觀 L2. 利益觀 L1(分二)
M1. 稱性總觀 M2. 緣境別觀 M1(分二)
N1. 解所供體遍 N2. 達能供性遍
今N1
修供養者,憶念一切佛、法、僧寶,體常遍滿,無所不在。
N2. 達能供性遍
願令以此香華等同法性,普熏一切諸佛剎土,施作佛事。
M2. 緣境別觀(分三)
N1. 念供養具遍 N2. 願能供身遍 N3. 所供三寶遍 N1(分二)
O1. 念遍用供具 O2. 想遍同眾生
今O1
又念十方一切供具,無時不有;我今當以十方所有一切種種香華、瓔珞、幢幡、寶蓋,諸珍妙飾,種種音樂,燈明、燭火,飲食、衣服、臥具、湯藥,乃至盡十方所有一切種種莊嚴供養之具。
O2. 想遍同眾生(分三)
P1. 想同供 P2. 念隨喜 P3. 願開導
今P1
憶想遙擬,普共眾生奉獻供養。
P2. 念隨喜
常念一切世界中有修供養者,我今隨喜。
P3. 願開導
若未修供養者,願得開導,令修供養。
N2. 願能供身遍
又願我身,速能遍至一切剎土;於一切佛、法、僧所,各以一切種莊嚴供養之具,共一切眾生,等持奉獻。
N3. 所供三寶遍
供養一切諸佛法身、色身、舍利、形像,浮圖、廟塔,一切佛事,供養一切所有法藏,及說法處,供養一切賢聖僧眾。
L 2. 利益觀(分二)
M1. 願成功德莊嚴 M2. 願成智慧莊嚴
今M1
願共一切眾生,修行如是供養已,漸得成就六波羅蜜、四無量心。
M2. 願成智慧莊嚴
深知一切法本來寂靜,無生無滅,一味平等;離念清淨,畢竟圓滿。
J3. 別供稱名
又應別復係心,供養我地藏菩薩摩訶薩;以當稱名,若默誦念,一心告言:南無地藏菩薩摩訶薩。如是稱名,滿足至千。
J4. 至誠啟白
經千念已,而作是言:「地藏菩薩摩訶薩,大慈大悲,惟願護念我及一切眾生,速除諸障,增長淨信,令今所觀,稱實相應。」
J5. 正擲輪相
作此語已,然後手執木輪,於淨物上而傍擲之。
I2. 明以自例他
如是欲自觀法,若欲觀他,皆亦如是應知。
I3. 明占已詳察(分二)
J1. 明所現 J2. 明不現
今J1
占其輪相者,隨所現業,悉應一一諦觀思驗:或純具十善,或純具十惡,或善惡交雜,或純善不具,或純惡不具。如是業因,種類不同;習氣果報,各各別異;如佛世尊餘處廣說。應當憶念、思惟、觀察所現業種,與今世果報所經苦樂、吉凶等事,及煩惱業習,得相當者,名為相應;若不相當者,謂不至心,名虛謬也。
J2. 明不現(分二)
K1. 俱不現 K2. 有所不現
今K1
若占輪相,其善、惡業俱不現者,此人已證無漏智心,專求出離,不復樂受世間果報;諸有漏業,展轉微弱,更不增長,是故不現。
K2. 有所不現
又純善不具、純惡不具者,此二種人,善惡之業有所不現者;皆是微弱未能牽果,是故不現。
H3. 占後誡勸
若當來世,佛諸弟子,已占善惡果報得相應者;於五欲眾具得稱意時,勿當自縱,以起放逸。即應思念:由我宿世如是善業故,今獲此報;我今乃可轉更進修,不應休止。若遭眾厄種種衰惱不吉之事,繞亂憂怖不稱意時,應當甘受,無令疑悔,退修善業。即當思念,但由我宿世造如是惡業故,今獲此報,我今應當悔彼惡業,專修對治及修餘善,無得止住懈怠放逸,轉更增集種種苦聚,是名占察初輪相法。
G2. 示第二輪相
H1. 正示輪相 H2. 詳示占法 H3.
別明懺法 H1(分三)
I1. 示相 I2. 示義 I3. 功能
今I1
善男子!若欲占察過去往昔集業久近,所作強弱、大小差別者,當復刻木為三輪;以身、口、意各主一輪,書字記之。又於輪正中一面書一畫,令麤長,使徹畔;次第二面書一畫,令細短,使不至畔;次第三面作一傍刻如畫,令其麤深;次第四面亦作傍刻,令使細淺。
I2. 示義
當知:善業莊嚴,猶如畫飾;惡業衰害,猶如損刻。其畫長大者,顯示積善來久;行業猛利,所作增上。其畫細短者,顯示積善來近;始習基鈍,所作微薄。其刻麤深者,顯示習惡來久;所作增上,餘殃亦厚。其刻細淺者,顯示退善來近,始習惡法;所做之業,未至增上,或雖起重惡,已曾改悔,此謂小惡。
I3. 功能
善男子!若占初輪相者,但知宿世所造之業善、惡差別,而不能知積習久近,所作之業強弱、大小,是故須占第二輪相。
H2. 詳示占法(分二)
I1. 明占 I2. 明察
今I1
若占第二輪相者,當依初輪相中所現之業:若屬身者,擲身輪相;若屬口者,擲口輪相;若屬意者,擲意輪相。不得以此三輪之相一擲通占;應當隨業主念一一善惡,依所屬輪,別擲占之。
I2. 明察
復次,若占初輪相中,唯得身之善,於此第二輪相中得身惡者;謂無至心,不得相應,名虛謬也。又復不相應者,謂占初輪相中,得不殺業,及得偷盜業;意先主觀不殺業,而於第二輪相中,得身惡者,名不相應。復次,若觀現在從生以來,不樂殺業,無造殺罪;但意主殺業,而於此第二輪相中得身大惡者,謂名不相應。自餘口、意中,業不相應義,亦如是應知。
H3. 別明懺法(分三)
I1. 明應修懺悔 I2. 正示懺悔法 I3.
明得清淨相
今I1
善男子!若未來世諸眾生等,欲求度脫生、老、病、死,始學發心修習禪定無相智慧者,應當先觀宿世所作惡業多少,及以輕重。若惡業多厚者,不得即學禪定智慧,應當先修懺悔之法。所以者何?此人宿習惡心猛利故;於今現在必多造惡,毀犯重禁。以犯重禁故,若不懺悔令其清淨,而修禪定智慧者;則多有障礙,不能剋獲。或失心錯亂,或外邪所惱,或納受邪法,增長惡見;是故先當修懺悔法。或戒根清淨,及宿世重罪得微薄者,則離諸障。
I2. 正示懺悔法(分二)
J1. 明懺儀 J2. 明懺期 J1(分二)
K1. 廣明晝時佛事 K2. 略示夜時佛事 K1(分九)
L1. 明嚴淨道場 L2. 明香花供養 L3. 明清淨三業 L4. 明稱名敬禮
L5. 明說罪懺悔 L6. 明發勸請願 L7. 明發隨喜願 L8. 明發迴向願
L9. 明稱念名號
今L1
善男子!欲修懺悔法者,當住靜處,隨力所能,莊嚴一室,內置佛事,及安經法,懸繒幡蓋。
L2. 明香花供養
求集香花,以修供養。
L3. 明清淨三業
澡浴身體,及洗衣服,勿令臭穢。
L4. 明稱名敬禮
於晝日分,在此室內,三時稱名;一心敬禮過去七佛及五十三佛。次隨十方面,一一總歸,擬心遍禮一切諸佛所有色身、舍利、形象,浮圖、廟塔,一切佛事;次復總禮十方三世所有諸佛。又當擬心遍禮十方一切法藏。次當擬心遍禮十方一切賢聖。然後更別稱名,禮我地藏菩薩摩訶薩。
L5. 明說罪懺悔
如是禮已,應當說所作罪,一心仰告:唯願十方諸大慈尊,證知護念;我今懺悔,不復更造。願我及一切眾生,速得除滅無量劫來,十惡、四重、五逆、顛倒、謗毀三寶、一闡提罪。復應思惟:如是罪性,但從虛妄顛倒心起,無有定實而可得者,本為空寂。願一切眾生速達心本,永滅罪根。
L6. 明發勸請願
次應復發勸請之願,願令十方一切菩薩未成正覺者,願速成正覺;若已成正覺者,願常住在世,轉正法輪,不入涅槃。
L7. 明發隨喜願
次當復發隨喜之願,願我及一切眾生,畢竟永捨嫉妒之心,於三世中一切剎土,所有修學一切功德及成就者,悉皆隨喜。
L8. 明發迴向願
次當復發迴向之願。願我所修一切功德,資益一切諸眾生等,同趣佛智,至涅槃城。【編按:缺本段之講解】
L9. 明稱念名號
如是發迴向願已,復往餘靜室,端坐一心,若稱誦、若默念我之名號,當減省睡眠;若惛蓋多者,應於道場室中,旋繞誦念。【編按:缺本段之講解】
K2. 略示夜時佛事
次至夜分時,若有燈燭光明事者,亦應三時恭敬供養、悔過發願;若不能辦光明事者,應當直在餘靜室中,一心誦念。【編按:缺本段之講解】
J2. 明懺期
日日如是行懺悔法,勿令懈廢。若人宿世遠有善基,暫時遇惡因緣而造惡法,罪障輕微,其心猛利,意力強者,經七日後,即得清淨,除諸障礙。如是眾生等,業有厚薄,諸根利鈍,差別無量。或經二七日後而得清淨,或經三七日,乃至或經七七日後而得清淨。若過去、現在俱有增上種種重罪者,或經百日而得清淨,或經二百日,乃至或經千日而得清淨。若極鈍根,罪障最重者,但當能發勇猛之心,不顧惜身命想,常勤稱念,晝夜旋繞,減省睡眠,禮懺發願,樂修供養,不懈不廢,乃至失命,要不休退;如是精進,於千日中,必獲清淨。【編按:缺本段之講解】
I3. 明得清淨相(分三)
J1. 明相依輪顯 J2. 明隨求剋獲 J3. 明至心為因 J1(分三)
K1. 正明依輪 K2. 兼明餘相 K3. 簡非
今K1
善男子!若欲得知清淨者,始從修行過七日後,當應日日於晨朝旦,以第二輪相具安手中,頻三擲之;若身口意皆純善者,名得清淨。【編按:缺本段之講解】
K2. 兼明餘相
如是未來諸眾生等,能修行懺悔者,從先過去久遠以來,於佛法中各曾習善,隨其所修何等功德,業有厚、薄種種別異;是故彼等得清淨時,相亦不同。或有眾生,得三業純善時,即更得諸餘好相。或有眾生得三業善相時,於一日一夜中,復見光明遍滿其室,或聞殊特異好香氣,身意快然。或作善夢,夢見佛身來為作證,手摩其頭,歎言:「善哉!汝今清淨,我來證汝!」或夢見菩薩身來為作證,或夢見佛形像放光而為作證。【編按:缺本段之講解】
K3. 簡非
若人未得三業善相,但先見聞如此諸事者,則為虛妄、誑惑、詐偽,非善相也。【編按:缺本段之講解】
J2. 明隨求剋獲(分三)
K1. 明得禪慧 K2. 明得離惱 K3. 明得淨戒 K1(分二)
L1. 明顯益 L2. 明冥益
今L1
若人會有出世善基,攝心猛利者,我於爾時,隨所應度而為現身;放大慈光,令彼安隱,離諸疑怖。或示神通種種變化,或復令彼自憶宿命所經之事、所做善惡;或復隨其所樂,為說種種深要之法。彼人即時於所向乘得決定信,或漸證獲沙門道果。
L2. 明冥益
復次,彼諸眾生,若雖未能見我化身轉變說法,但當學至心,使身、口、意得清淨相已;我亦護念,令彼眾生速得消滅種種障礙,天魔波旬不來破壞,乃至九十五種外道邪師、一切鬼神,亦不來亂,所有五蓋,展轉輕微,堪能修習諸禪智慧。
K2. 明得離惱
復次,若未來世諸眾生等,雖不為求禪定智慧出要之道,但遭種種眾厄,貧窮困苦、憂惱逼迫者,亦應恭敬禮拜供養,悔所作惡,恆常發願,於一切時、一切處,勤心稱誦我之名號,令其至誠;亦當速脫種種衰惱,捨此命已,生於善處。【編按:缺本段之講解】
K3. 明得淨戒(分二)
L1. 明懺重得受 L2. 明無師得受
今L1
復次,未來之時,若在家、若出家諸眾生等,欲求受清淨妙戒,而先已作增上重罪,不得受者;亦當如上修懺悔法,令其至心,得身、口、意善相已,即應可受。 【編按:缺本段經文及講解】
L2. 明無師得受(分二)
M1. 明菩薩三聚戒 M2. 明五眾木叉戒
今M1
若彼眾生,欲習摩訶衍道,求受菩薩根本重戒,及願總受在家、出家一切禁戒,所謂:攝律儀戒、攝善法戒、攝化眾生戒,而不能得善好戒師,廣解菩薩法藏、先修行者;應當至心於道場內恭敬供養,仰告十方諸佛菩薩,請為師證。一心立願,稱辯戒相;先說十根本重戒,次當總舉三種戒聚,自誓而受,此亦得戒。【編按:從「若彼眾生」至「攝化眾生戒」,缺經文及講解】
M2. 明五眾木叉戒(分二)
N1. 明得 N2. 簡不得 N1(分二)
O1. 明年滿者得二眾戒 O2. 明年不滿者先得三小眾戒
今O1
復次,未來世諸眾生等,欲求出家及已出家,若不能得善好戒師,及清淨僧眾,其心疑惑不得如法受於禁戒者;但能學發無上道心,亦令身、口、意得清淨已。其未出家者,應當剃髮,被服法衣,如上立願,自誓而受菩薩律儀三種戒聚;則名具獲波羅提木叉出家之戒,名為比丘、比丘尼,即應推求聲聞律藏,及菩薩所習摩德勒伽藏,受持讀誦,觀察修行。
O2. 明年不滿者 先得三小眾戒
若雖出家,而其年未滿二十者;應當先誓願受十根本戒,及受沙彌、沙彌尼所有別戒。既受戒已,亦名沙彌、沙彌尼;即應親近供養,給侍先舊出家學大乘心具受戒者,求為依止之師,請問教戒,修行威儀,如沙彌、沙彌尼法。
若不能值如是之人,唯當親近菩薩所修摩德勒伽藏,讀誦思惟,觀察修行,慇勤供養佛、法、僧寶。
若沙彌尼年已十八者,亦當自誓受毘尼藏中式叉摩那六戒之法,又遍學比丘尼一切戒聚。其年若滿二十時,乃可如上總受菩薩三種戒聚,然後得名比丘尼。
N2. 簡不得
若彼眾生雖學懺悔,不能至心,不獲善相者,設作受想,不名得戒。
J3. 明至心為因(分二)
K1. 問 K2. 答
今K1
爾時,堅淨信菩薩摩訶薩問地藏菩薩摩訶薩言:「所說至心者,差別有幾種?何等至心能獲善相?」
K2. 答
地藏菩薩摩訶薩言:「善男子!我所說至心者,略有二種。何等為二?一者,初始學習求願至心;二者,攝意專精、成就勇猛相應至心。得此第二至心者,能獲善相。此第二至心,復有下、中、上三種差別。何等為三?一者,一心;所謂係想不亂,心住了了。二者,勇猛心;所謂專求不懈,不顧身命。三者,深心;所謂與法相應,究竟不退。若人修習此懺悔法,乃至不得下至心者,終不能獲清淨善相,是名說占第二輪法。」
G3. 示第三輪相
H1. 正示輪相 H2. 詳示占法 H3. 勸修至心 H1(分二)
I1. 明相 I2. 明義
今I1
善男子!若欲占察三世中受報差別者,當復刻木為六輪。於此六輪,以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等數,書字記之;一數主一面,各三面,令數次第不錯不亂。
I2. 明義
當知:如此諸數,皆從一數而起,以一為本。如是數相者,顯示一切眾生六根之聚,皆從如來藏自性清淨心一實境界而起;依一實境界,以之為本。所謂依一實境界故,有彼無明。不了一法界,謬念思惟,現妄境界;分別取著,集業因緣,生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以依內六根故,對外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起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識;以依六識故,於色、聲、香、味、觸、法中,起違想、順想、非違非順等想,生十八種受。
H2. 詳示占法(分二)
I1. 明自占 I2. 明為他 I 1(分二)
J1. 明占 J2. 明察 J1(分二)
K1. 總示占法 K2. 別示果報
今K1
若未來世佛諸弟子,於三世中所受果報,欲決疑意者,應當三擲此第三輪相,占計合數;依數觀之,以定善惡。
K2. 別示果報(分三)
L1. 標徵 L2. 詳列 L3. 結指
今L1
如是所觀三世果報善惡之相,有一百八十九種。何等為一百八十九種?
L2. 詳列(分三)
M1. 有百六十數明現世果報 M2. 有十一數明過去果報 M3. 有十八數明未來果報
今M1
一者,求上乘得不退。二者,所求果現當證。三者,求中乘得不退。四者,求下乘得不退。五者,求神通得成就。六者,修四梵得成就。
七者,修世禪得成就。八者,所欲受得妙戒。九者,所曾受得戒具。十者,求上乘未住信。十一者,求中乘未住信。十二者,求下乘未住信。十三者,所觀人為善友。十四者,隨所聞是正法。
十五者,所觀人為惡友。十六者,隨所聞非正教;十七者,所觀人有實德;十八者,所觀人無實德;十九,所觀義不錯謬。二十者,所觀義是錯謬;二十一者,有所誦不錯謬;二十二者,有所誦是錯謬。
二十三者,所修行不錯謬。二十四者,所見聞是善相。二十五者,有所證為真實。二十六者,有所學是錯謬。二十七者,所見聞非善相。
二十八者,有所證非正法。二十九者,有所獲邪神持。三十者,所能說邪智辯。三十一者,所玄知非人力;三十二者,應先習觀智道。
三十三者,應先習禪定道。三十四者,觀所學無障礙。三十五者,觀所學是所宜。三十六者,觀所學非所宜。三十七者,觀所學是宿習。三十八者,觀所學非宿習。三十九者,觀所學善增長。四十者,觀所學方便少。四十一者,觀所學無進趣。四十二者,所求果現未得。四十三者,求出家當得去。四十四者,求聞法得教示。
四十五者,求經卷得讀誦。四十六者,觀所作是魔事。四十七者,觀所作事成就。四十八者,觀所作事不成。四十九者,求大富財盈滿。五十者,求官位當得獲。
五十一者,求壽命得延年。五十二者,求世仙當得獲。五十三者,觀學問多所達。五十四者,觀學問少所達。五十五者,求師友得如意。五十六者,求弟子得如意。五十七者,求父母得如意。五十八者,求男女得如意。五十九者,求妻妾得如意。六十者,求同伴得如意。六十一者,觀所慮得和合。六十二者,所觀人心懷恚。六十三者,求無恨得歡喜。六十四者,求合和得如意。六十五者,所觀人心歡喜。
【編按:老和尚講解至此為止,以下只補足經文及科判以供參考】
六十六者,所思人會得見。六十七者,所思人不復會。六十八者,所請喚得來集。六十九者,所憎惡得離之。七十者,所愛敬得近之。七十一者,觀欲聚得合集。七十二者,觀欲聚不合集。七十三者,所請喚不得來。七十四者,所期人必當至。七十五者,所期人住不來。七十六者,所觀人得安吉。七十七者,所觀人不安吉。七十八者,所觀人已無身。七十九者,所望見得?之。八十者,所求見得見之。八十一者,求所聞得吉語。八十二者,所求見不如意。八十三者,觀所疑即為實。八十四者,觀所疑為不實。八十五者,所觀人不和合。八十六者,求佛事當得獲。八十七者,求供具當得獲。八十八者,求資生當如意。八十九者,求資生少得獲。九十者,有所求皆當得。九十一者,有所求皆不得。九十二者,有所求少得獲。九十三者,有所求得如意。九十四者,有所求速當得。九十五者,有所求久當得。九十六者,有所求而損失。九十七者,有所求得吉利。九十八者,有所求而受苦。九十九者,觀所失求當得。一百者,觀所失求不得。一百一者,觀所失自還得。一百二者,求離厄得脫離。一百三者,求離病得除愈。一百四者,觀所去無障難。一百五者,觀所去有障難。一百六者,觀所住得安止。一百七者,觀所住不得安。一百八者,所向處得安快。一百九者,所向處有厄難。一百一十者,所向處為魔網。一百一十一者,所向處難開化。一百一十二者,所向處可開化。一百一十三者,所向處自獲利。一百一十四者,所遊路無惱害。一百一十五者,所遊路有惱害。一百一十六者,君民惡饑饉起。一百一十七者,君民惡多疾疫。一百一十八者,君民好國豐樂。一百一十九者,君無道國災亂。一百二十者,君修德災亂滅。一百二十一者,君行惡國將滅。一百二十二者,君修善國還立。一百二十三者,觀所避得度難。一百二十四者,觀所避不脫難。一百二十五者,所住處眾安隱。一百二十六者,所住處有障難。一百二十七者,所依聚眾不安。一百二十八者,閑靜處無諸難。一百二十九者,觀怪異無損害。一百三十者,觀怪異有損害。一百三十一者,觀怪異精進安。一百三十二者,觀所夢無損害。一百三十三者,觀所夢有損害。一百三十四者,觀所夢精進安。一百三十五者,觀所夢為吉利。一百三十六者,觀障亂速得離。一百三十七者,觀障亂漸得離。一百三十八者,觀障亂不得離。一百三十九者,觀障亂一心除。一百四十者,觀所難速得脫。一百四十一者,觀所難久得脫。一百四十二者,觀所難受衰惱。一百四十三者,觀所難精進脫。一百四十四者,觀所難命當盡。一百四十五者,觀所患大不調。一百四十六者,觀所患非人惱。一百四十七者,觀所患合非人。一百四十八者,觀所患可療治。一百四十九者,觀所患難療治。一百五十者,觀所患精進差。一百五十一者,觀所患久長苦。一百五十二者,觀所患自當差。一百五十三者,觀所患向醫堪能治。一百五十四者,觀所療是對治。一百五十五者,所服藥當得力。一百五十六者,觀所患得除愈。一百五十七者,所向醫不能治。一百五十八者,觀所療非對治。一百五十九者,所服藥不得力。一百六十者,觀所患命當盡。
M2. 有十一數明過去果報
一百六十一者,從地獄道中來。一百六十二者,從畜生道中來。一百六十三者,從餓鬼道中來。一百六十四者,從阿修羅道中來。一百六十五者,從人道中而來。一百六十六者,從天道中而來。一百六十七者,從在家中而來。一百六十八者,從出家中而來。一百六十九者,曾值佛供養來。一百七十者,曾親供養賢聖來。一百七十一者,曾得聞深法來。 M3. 有十八數明未來果報 一百七十二者,捨身己入地獄。一百七十三者,捨身己作畜生。一百七十四者,捨身己作餓鬼。一百七十五者,捨身己作阿修羅。一百七十六者,捨身己生人道。一百七十七者,捨身己為人王。一百七十八者,捨身己生天道。一百七十九者,捨身己為天王。一百八十者,捨身己聞深法。一百八十一者,捨身己得出家。一百八十二者,捨身己值聖僧。一百八十三者,捨身己生兜率天。一百八十四者,捨身己生淨佛國。一百八十五者,捨身己尋見佛。一百八十六者,捨身己住下乘。一百八十七者,捨身己住中乘。一百八十八者,捨身己獲果證。一百八十九者,捨身己入上乘。 L3. 結指 善男子!是名一百八十九種善惡果報差別之相。 (所補經文至此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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