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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梵網經講錄
◎慧僧法師一九八O年講於
萬佛聖城法界大學養秋堂
第一•不敬師友戒
若佛子。欲受國王位時。受轉輪王位時。百官受位時。應先受菩薩戒。一切鬼神。救護王身百官之身。諸佛歡喜。既得戒已。生孝順心。恭敬心。見上座。和尚。阿闍梨。大德。同學。同見。同行者。應起承迎禮拜問訊。而菩薩反生憍心。慢心。癡心。瞋心。不起承迎禮拜。一一不如法供養。以自賣身國城男女七寶百物而供給之。若不爾者。犯輕垢罪。
第二•飲酒戒
若佛子。故飲酒。而酒生過失無量。若自身手過酒器與人飲酒者。五百世無手。何況自飲。亦不得教一切人飲。及一切眾生飲酒。況自飲酒。一切酒不得飲。若故自飲。教人飲者。犯輕垢罪。
第三•食肉戒
若佛子。故食肉。一切眾生肉不得食。夫食肉者,斷大慈悲佛性種子。一切眾生見而捨去。故一切菩薩不得食一切眾生肉。食肉得無量罪。若故食者。犯輕垢罪。
第四•食五辛戒
若佛子。不得食五辛。大蒜。茖蔥。慈蔥。蘭蔥。興渠。是五辛。一切食中不得食。若故食者。犯輕垢罪。
第五•不教悔罪戒
若佛子。見一切眾生犯八戒。五戒。十戒。毀禁。七逆。八難。一切犯戒罪。應教懺悔。而菩薩不教懺悔。同住。同僧利養。而共布薩。一眾說戒。而不舉其罪。不教悔過者。犯輕垢罪。
三塗北長壽,前後辯聰根。
第六•不供給請法戒
若佛子。見大乘法師。大乘同學。同見。同行。來入僧坊。舍宅城邑。若百里千里來者。即起迎來送去。禮拜供養。日日三時供養。日食三兩金。百味飲食。床座醫藥。供事法師。一切所須。盡給與之。常請法師三時說法。日日三時禮拜。不生瞋心。患惱之心。為法滅身。請法不懈。若不爾者。犯輕垢罪。
第七•不往聽法戒
若佛子。一切處有講法毗尼經律。大宅舍中有講法處。是新學菩薩。應持經律卷。至法師所。聽受諮問。若山林樹下。僧地房中。一切說法處。悉至聽受。若不至彼聽受諮問者。犯輕垢罪。
第八•心背大乘戒
若佛子。心背大乘常住經律。言非佛說。而受持二乘聲聞外道惡見。一切禁戒邪見經律者。犯輕垢罪。
第九•不看病戒
若佛子。見一切疾病人。常應供養。如佛無異。八福田中。看病福田。是第一福田。若父母師僧弟子病。諸根不具。百種病苦惱。皆供養令差。而菩薩以瞋恨心不看。乃至僧坊城邑曠野山林道路中。見病不救濟者。犯輕垢罪。
訪舊論懷實可傷,經年獨臥涅槃堂。
門無過客窗無紙,爐有寒灰蓆有霜。
病後方知身是苦,健時多為他人忙。
老僧自有安心法,八苦交煎也無妨!
第十•畜殺具戒
若佛子。不得畜一切刀杖弓箭矛斧鬥戰之具。及惡網羅罥殺生之器。一切不得畜。而菩薩乃至殺父母尚不加報。況殺一切眾生。不得畜殺眾生具。若故畜者。犯輕垢罪。
如是十戒應當學。敬心奉持。下六度品中廣明。
第十一•國使戒
若佛子。不得為利養惡心故。通國使命。軍陣合會。興師相伐。殺無量眾生。而菩薩尚不得入軍中往來。況故作國賊。若故作者。犯輕垢罪。
第十二•販賣戒
若佛子。故販賣良人奴婢六畜。市易棺材板木盛死之具。尚不應自作。況教人作。若故自作。教人作者。犯輕垢罪。
第十三•謗毀戒
若佛子。以惡心故。無事謗他良人善人。法師師僧。國王貴人。言犯七逆十重。於父母兄弟六親中。應生孝順心。慈悲心。而反更加於逆害。墮不如意處者。犯輕垢罪。
第十四•放火焚燒戒
若佛子。以惡心故。放大火燒山林曠野。四月乃至九月放火。若燒他人家屋宅城邑僧坊田木。及鬼神官物。一切有生物不得故燒。若故燒者。犯輕垢罪。
第十五•僻教戒
若佛子。自佛弟子。及外道惡人。六親。一切善知識。應一一教受持大乘經律。應教解義理。使發菩提心。十發趣心。十長養心。十金剛心。於三十心中。一一解其次第法用。而菩薩以惡心瞋心。橫教二乘聲聞經律。外道邪見論等。犯輕垢罪。
第十六•為利倒說戒
若佛子。應好心先學大乘威儀經律。廣開解義味。見後新學菩薩。有從百里千里來求大乘經律。應如法為說一切苦行。若燒身燒臂燒指。若不燒身臂指供養諸佛。非出家菩薩。乃至餓虎狼獅子。一切餓鬼。悉應捨身肉手足而供養之。然後一一次第為說正法。使心開意解。而菩薩為利養故。應答不答。倒說經律文字。無前無後。謗三寶說者。犯輕垢罪。
第十七•恃勢乞求戒
若佛子。自為飲食錢財利養名譽故。親近國王王子。大臣百官。恃作形勢。乞索打拍牽挽。橫取錢物。一切求利。名為惡求多求。教他人求。都無慈心。無孝順心者。犯輕垢罪。
第十八•無解作師戒
若佛子。應學十二部經。誦戒者。日日六時。持菩薩戒。解其義理。佛性之性。而菩薩不解一句一偈。及戒律因緣。詐言能解者。即為自欺誑。亦欺誑他人。一一不解。一切法不知。而為他人作師授戒者。犯輕垢罪。
長行重頌並授記,孤起無問而自說。
因緣譬喻及本事,本生方廣未曾有。
論議共成十二名,廣如大論三十三。
第十九•兩舌戒
若佛子。以惡心故。見持戒比丘。手捉香爐。行菩薩行。而鬪遘兩頭。謗欺賢人。無不惡造者。犯輕垢罪。
第廿•不行放救戒
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風是我本體。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常住之法。教人放生。若見世人殺畜生時。應方便救護。解其苦難。常教化講說菩薩戒。救度眾生。若父母兄弟死亡之日。應請法師講菩薩戒經律。福資亡者。得見諸佛。生人天上。若不爾者。犯輕垢罪。
如是十戒。應當學。敬心奉持。如滅罪品中廣明一一戒相。
第廿一•瞋打報讎戒
若佛子。不得以瞋報瞋。以打報打。若殺父母兄弟六親。不得加報。若國主為他人殺者。亦不得加報。殺生報生。不順孝道。尚不畜奴婢。打拍罵辱。日日起三業。口罪無量。況故作七逆之罪。而出家菩薩。無慈心報讎。乃至六親中故報者。犯輕垢罪。
第廿二•憍慢不請法戒
若佛子。初始出家。未有所解。而自恃聰明有智。或恃高貴。年宿。或恃大姓高門。大解。大福。大富饒財七寶。以此憍慢。而不諮受先學法師經律。其法師者。或小姓。年少。卑門。貧窮。下賤。諸根不具。而實有德。一切經律盡解。而新學菩薩。不得觀法師種姓。而不來諮受法師第一義諦者。犯輕垢罪。
第廿三•憍慢僻說戒
若佛子。佛滅度後。欲以好心受菩薩戒時。於佛菩薩形像前自誓受戒。當以七日佛前懺悔。得見好相。便得戒。若不得好相。應二七三七。乃至一年。要得好相。得好相已。便得佛菩薩形像前受戒。若不得好相。雖佛像前受戒。不名得戒。若先受菩薩戒法師前受戒時。不須要見好相。何以故。是法師師師相授。故不須好相。是以法師前受戒時即得戒。以生至重心故便得戒。若千里內無能授戒師。得佛菩薩形像前自誓受戒。而要見好相。若法師自倚解經律大乘學戒。與國王太子百官以為善友。而新學菩薩來問若經義律義。輕心惡心慢心。不一一好答問者。犯輕垢罪。
第廿四•不習學佛戒
若佛子。有佛經律大乘法。正見。正性。正法身。而不能勤學修習。而捨七寶。反學邪見二乘外道俗典。阿毗曇雜論一切書記。是斷佛性。障道因緣。非行菩薩道者。若故作者。犯輕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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