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慈誨 ─百日禪系列(四)
一九七Ο年十一月十五日~一九七一年四月十四日於舊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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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世法不離世間法
◎1970年11月16日開示於三藩市佛教講堂
有一種事情,世人認為是最好的,修道的人不認為是太好,也不認為是太不好,也不反對,但是也不一定贊成這個。甚麼事情呢?在我們佛教講堂、中美佛教總會、金剛菩提海這三個單位�媄銦A有好幾位優婆塞、優婆夷都想要結婚,這回相信你們在家人一定認為這是很高興的一件事。
本來這個消息我不願意講,但是又不能不講。為甚麼不願意講呢?因為一發表這個消息,一些個想要出家的人,心�奡N動蕩起來,就搖動了,想說:「我是不是也應該學這一些人呢?我究竟是出家還是不出家呢?」我知道果容結婚的時候,好幾位想要出家的人,定力都跑了,幸虧以後又找回來。有大根基的人跑了能找回來;如果根基稍微差一點的,跑了就不容易回來。
不過,這個事情,跑的,他早晚也要跑;回來的,一定也會回來的。他要跑也跑不了,好像就有個甚麼把他拴上了,沒有法子跑。我相信有大善根的人不怕風浪的,八風吹不動,何況這麼一個普通的境界。所以,我不願意發表這個消息,也還是發表,還是告訴大家。那麼有一些沒有定力的人,不應該把定力給跑了,要根本就不跑;要是有定力不跑,當然就沒有問題了。
佛法是世間法,也是出世法,出世法不離世間法,所以《六祖壇經》上說:「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離世覓菩提,猶如求兔角。」本照這幾句經文的道理,願意作出家人,就修法;願意作在家人,就要護法。那麼修法的人也要有,護法的人也要有;在家人就應該護持三寶,出家人就應該實實在在去修行,各人作各人所應作的事情,這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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