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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終三大要

印光大師

世 間最可慘者。 莫甚于死。而且舉世之人。無一能倖免者。以故有心欲自利利人者。不可不早為之計慮 也。實則死之一字。原是假名。以宿生之感一期之報 盡。故舍此身軀。復受別種身軀耳。不知佛法者。直是 無法可設。只可任彼隨業流轉。今既得聞如來普渡 眾生之凈土法門。故當信願念佛。預備往生資糧。以 期免生死輪廻之幻苦。證涅磐常住之真樂。其有父母兄弟。及諸眷屬。若得重病。勢難痊愈者。宜發孝順慈 悲之心。勸彼念佛。求生西方。併為助念。俾病者由此 死巳。即生凈土。其為利益。何能名焉。今列三要。以為 成就臨終人往生之據。語雖鄙俚。意本佛經。願見聞者。遇 此因緣。悉舉行焉。言三要者。第一。善巧開導安慰。令 生正信。第二。大家換班念佛。以助凈念。第三。切戒搬 動哭泣。以防誤事。果能依此三法以行。決定可以消 除宿業。增長凈因。蒙佛接引。往生西方。一得往生。則 超凡入聖。了生脫死。漸漸進修。必至圓成佛果而后 已。如此利益。全仗眷屬助念之力。能如是行。於父母 則為真孝。於兄弟姊妹。則為真悌。於兒女。則為真慈。 於朋友。於平人。則為真惠。以此培自己之凈因。啟同 人之信向。久而久之。何難相習成風乎哉。今為一一 條陳。庶不至臨時。無所適從耳。

第 一。善巧開導 安慰。令生正信者。切勸病人。放下一切。一心念佛。如有應交代事。速令交代。交代后。便置 之度外。即作我今。將隨佛往生佛國。世間所有富樂。 眷屬。種種塵境。皆為障礙。致受禍害。以故不應生一 念系戀之心。須知自己一念真性。本無有死。所言死 者。乃舍此身。而又復受別種之身耳。若不念佛。則隨 善惡業力。復受生於善惡道中。善道。即人天。惡道。即畜牲。餓鬼。地獄。修羅則亦名善道。 亦名惡道。以彼修因感果。均皆善恁夾襍故也。若當臨命終時。一心念南無阿彌陀佛。以此志誠念佛之心。必定感佛發大慈悲。親垂接引。 令得往生。且莫疑我系業力凡夫。何能以少時念佛。 便可出離生死。往生西方。當知佛大慈悲。即十惡五 逆之極惡罪人。臨終地獄之相已現。若有善知識。教 以念佛。或念十聲。或止一聲。亦得蒙佛接引。往生西方。此種人。念此幾句。尚得往生。又何得以業力重念佛数少。 而生疑乎。須知吾人本具真性。與佛無二。但以惑業深重。不 得受用。今既歸命於佛。如子就父。乃是還我本有。豈是分外 之事。又佛昔發愿。若有眾生。聞我名号。志心信樂。乃至十 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故一切眾生。臨终發心念佛。求生 西方者。無一不垂慈接引也。千萬不可懷疑。懷疑既是自誤。 其禍非小。況離此苦世界。生彼樂世界。是至極快意之事。當 生歡喜心。千萬不可怕死。怕死則仍不能不死。反致了無生西 方之分矣。以自心與佛相違反故。佛雖具大慈悲。亦無奈不依 佛教之眾生何。阿彌陀佛。萬德洪名。如大冶洪鑪。吾人多生 罪業。如空中片雪。業力凡夫。由念佛故。業便消灭。如片雪 近於洪鑪。即便了不可得。又況業力既消。所有善根自然增長殊 勝。又何可疑其不得生。與佛不来接引乎。如此委曲。宛轉開 導安慰。病人自可生正信心。此依為病人所说者。至於自己所 應盡孝致誠者。亦唯在此。切不可随顺俗情。求神靠醫。大命 將盡。鬼神醫药。豈能令其不死乎。既役情於此種无益之事。 則於念佛一事。便纷其誠懇。而莫感通矣。许多人於父母臨终。 不惜資財。請許多醫生来看。此名賣孝。欲世人稱我。於父母為 能盡孝。不知天地鬼神。實鑒其心。故凡於父母丧葬等事。过 於张羅者。不有天災。必有人禍。為人子者。宜注重於親之 神識得所。彼世俗所稱頌。固不值明眼人一晒。况極意邀求。 以罹立不孝大咎乎。

第 二。大家換班 念佛。以助凈念者。前已開導病人。令生正信。然彼病人心力孱弱。勿道平素决不念佛之人。不易相繼長念。即向来以念佛為事者。至此亦全仗他人相助。方能得 力。以故家中眷属。同應發孝顺慈悲之心。為其助念佛號。若病未至將终。當分班念。應分三班。每班限定幾人。頭班出聲念。二三班默持。若有小事。當於此默持 辦。值班時斷斷不可走去。二班念畢。三班接念。终而復始。 念一點鐘。歇兩點鐘。纵經晝夜。亦不甚辛苦。须知肯助人凈念 往生。亦得人助念之報。且莫說是為父母盡孝應如是。即為平人。 亦培自己福田。長自己善根。實為自利之道。不徒為人而已。成 就一人往生凈土。即是成就一眾生作佛。其功德何可思議。三班 相續。佛聲不斷。病人力能念。則隨之小聲念。不能念。則摄耳谛听。心無二念。自可與佛相應矣。念佛声。不可太高。高則傷氣。 难以持久。亦不可太低。以至病人聽不明白。不可太快。亦不可太慢。太快則病人不能随。太慢 則氣接不上。亦難得益。须不高。不低。不缓。 不急。字字分明。句句清楚。今病者。字字句句。 入耳經心。斯為得力。念佛法器。唯用引磬。其 馀一切。概不宜用。引磬声清。听之令人心地清 凈。木魚聲濁。故不宜用於臨终助念。又宜念四 字佛號。最初起時。念幾句六字。以后專念。阿 彌陀佛四字。不念南無。以字少易念。病人或隨 之念。或摄心聽。皆省心力。家中眷屬如此念。 外請善友亦如此念。人多人少皆當如此。不可念 一起。歇歇又念。致令病人佛念間斷。若值飯時。 當换班吃。勿断佛聲。若病人将欲斷氣。宜三班 同念。直至氣斷以后。又復分班念。三點鍾。 時間愈多愈妙。然后歇氣。以便料理安置等事。 當念佛時。不得令亲友来病前。問詢諭慰。既感情来看。當随眾念佛若干時。是为真實情愛。 有益於病人。若用世間俗情。直是推人下海。其 情雖可感。其事甚可痛。全在主事者明道理。預 令人說之。免致有礙面情。貽害病人之分心耳。

第 三。切戒搬 動哭泣。以防悞事者。病人將終之時。正是凡。聖。人。鬼。分判之際。一髮千鈞。要緊 之極。只可以佛號。開導彼之神識。斷斷不可洗澡。 換衣或移寢處。任彼如何坐臥。只可順彼之勢。不 可稍有移動。亦不可對之生悲觀相。或至哭泣。以 此時身不自主。一動。則手足身體。均受拗。折。 扭。挒之痛。痛則瞋心生。而佛念息。隨瞋心去。 多墮毒類。可怖之至。可怖之至。若見悲痛哭泣。 則情愛心生。佛念便息矣。隨情愛心去。以致生 生世世。不得解脫。此時所最得益者。莫過於一心念佛。所最貽害者。莫過於妄動哭泣。若或妄 動哭泣。致生瞋恨。及情愛心。則卻生西方。萬 無有一矣。又人之將死。熱氣自下至上者。為超 生相。自上至下者。為墮落相。故有頂聖。眼天 生。人心。餓鬼腹。畜生膝蓋離。地獄腳板出。之說。然果大家至誠助念。自可直下往生西方。切不可屢屢探之。以致神識未離。因此或有棘刺。心生煩 痛。致不得往生。此之罪過。實為無量無邊。。願諸 親友。各各懇切念佛。不須探彼熱氣。后冷於何處也。 為人子者。於此留心。乃為眞孝。若依世間種種俗情。 即是不惜推親以下苦海。为邀一般無知無识者。羣相称赞。其能尽孝也。此孝與羅刹女之爱。正同。經云。羅刹 女食人。曰我愛汝。故食汝。彼無知之人之行也。令親失樂而得苦。豈不與。罗刹女之愛人相同乎。吾作此语。非不近人情。欲人各与實際上講求。必期亡者 往生。存者得福。以遂孝子賢孫。愛親之一片血诚。 不覺其言之有似激烈也。真愛親者。必能諒之。

顶聖眼天生等 者。謂人氣已斷。通身冷透。唯頭頂獨热者。則必超凡入聖。了生脱死也。若眼處獨熱。則 生天道。心處獨熱。則生人道。肚腹獨熱。則生餓鬼 道。膝蓋獨熱。則生畜牲道。脚板獨熱。則堕地獄道。 此由人在生時。所造善惡二業。至此感現如是。非可以 勢假為也。是時若病人。能至誠念佛。再加眷屬。善友。 助念之力。决定可以带業往生。超凡入聖耳。不须專事 探视。徵验。以致悞事。至嘱至禱。

一九八四年歲 次甲子 結夏安居于湖北武昌蓮溪寺
 憶五台山比丘安居
鈍根念佛僧 時年近八十岁 演法抄書
 
南 無 阿 彌 陀 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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