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佛教青年會 Dharma Realm Buddhist Youth (DRBY) :佛青文選

持戒帶來的新抉擇

持戒的真實故事
莎拉•白考克 文/本站資料室 中譯

編按:莎拉•白考克,中文名白慧學,皈依法名白果學,為本站佛青文選欄中另一篇文「碗空了」作者白親立之姐。英文原文請見http://www.dharmamirror.org/fall05/114SJCpanelSB.asp

在(加州)聖荷西舉行的(第七次)法界佛教青年會(簡稱佛青會,2005)年會上,佛青會員莎拉•白考克(Sarah Babcock)及布朗•史道克(Brant Stokes)為主持人之一,主持了「佛教倫理」之討論會。會中兩人各自談了生活在現代世界/社會中受持五戒(殺盜淫妄酒)的經驗,及其所引起的掙扎。以下是莎拉在會中討論的摘要。

在蒙他拿州一個不起眼的山坡上,我跟媽媽、弟弟亨利、哥哥邁可同住在一個一千英畝的樹林裡。我第一次跟戒律碰上面是因為我媽媽的關係;她是上人的皈依弟子,受過五戒。那時候我們不叫那些戒條作戒律,而且也不特別覺得那些戒條跟佛教有什麼關聯。

大概在我五歲那年,我跟弟弟亨利從一個店裡拿了些口香糖。你或者不知道,我媽媽除了聖誕節、復活節、萬聖節之外,從不讓我們吃糖的;在這些節慶日我們有很多糖吃,可是在這些節慶日之外,一年到頭我們都沒有糖吃。我們家離最近的店也有七哩路,在我們那有數的幾次上店時,我和弟弟倆總是很饞地望著那裡的糖果和口香糖。

所以那一天,我們背著媽媽,偷偷地拿了一包口香糖。等沒人看著我們時,我們趕緊跑到外面去大嚼特嚼起來。可是好景不常,沒多久媽媽出來了,看見我們在嚼口香糖,就問:「妳哪來的口香糖?」我大哭,嚇壞了。

我承認:「我們從店裡拿的。」媽媽只問了一句話:「亨利拿妳東西時,妳會高興嗎?」我雖然只有五歲,馬上就懂了,也覺得很羞愧。媽媽讓我們把口香糖送回店裡去,並且還道歉。這個屈辱過了好久才淡下來。就是現在,我都還能感覺到當時認錯時的那份感受。

「這些基本的道理是超越宗教的--是人類生命/活的根本。」

後來我學了佛教的五戒,知道偷盜也是其中的一條。在當時,我雖然不知道佛教的觀點,我也知道偷盜是不公正的。這就顯示出有些基本的道理,是超越宗教的--是人類生命/活的最根本。

八歲時我們搬到加州來住。我和弟弟就在萬佛城的學校上學。十七歲時我真喜歡佛教了,想要更深一步地修習,就決定皈依為正式的佛教徒。皈依,是要經過正式的儀式,是正式宣佈開始修道。有許多人在皈依時順便就受了五戒,因為信佛跟受持五戒是並進並行的。可我那時還不想正式受五戒,我想先試兩年再說,看看自己是不是在這一生都能受持得住這五戒。經過兩年的思考,最後我認為自己可以受持得住,也真想受戒了,於是在我十九歲時我就受了五戒。受戒對我的生活沒什麼影響,因為這些戒條我之前就已經受持了相當一段時期了。

不過在我念柏克萊加州大學時,就遇到了很多挑釁。我住在國際學舍,是個好地方,裡面住了世界各地來的學生。在宿舍的食堂裡有一條規矩,就是不管你買了幾餐飯,每次你進食堂你就刷卡,吃飯,走人;不准帶食物出門的。可是大部份學生把吃剩的東西,好像水果麵包之類的,就偷偷地帶了出去。有時還故意多拿食物,為的就是要帶回去。當然我沒有故意多拿,可是當我真是拿多了吃不下時,我就為難了。因為食堂裡已經浪費了這麼多吃的東西。你看!廚房辛辛苦苦燒出了這麼多菜,結果人吃了一口,覺得不好就全扔了!我記得曾看見有一堆看起來好像動物殘骸樣的肉類食物,給扔進垃圾桶裡去。看了這些讓我覺得很煩惱;我是以不浪費食物為榮的。我那情形還真讓是進退兩難:我是應該帶走我吃不下的那個橘子呢--實質上來講那算是偷盜--還是扔了它,因此而浪費了食物呢?

那時,柏克萊佛寺佛每星期四晚間有圓桌會議,會中開了戒律研討班,每兩個星期專注研究一條戒。班上的學員不一定都受過那條戒,但是都會思考那條戒,並且拿那條戒來對照自己的行為。當輪到研究盜戒時,我就更留心地觀察自己的感受,我在更微細的層面上思考到底怎麼樣才算是偷盜行為呢?我必須審察一下那個「吃不下的橘子」所帶來的矛盾。盜戒的定義是「不予不取」。我不想把那橘子扔了,但也不想偷偷帶走。我細察了這條盜戒之後,結果得到解決這個矛盾的方法了︰就是自己拿食物,要小心注意份量。從那以後,我拿物時就少拿一些了。我現在知道持戒讓我有更多的抉擇,讓我看到更多的選擇餘地。這個認知解放了我。如果你不持戒,這些戒條看起來就很約束人的;你一旦開始受持時,那另外一種掙扎就開始了。話雖然這麼說,但是你還真用不著戒條的幫助,就能找到從沒想到過的,很有新意的辦法來解決問題。

我後來知道了我所認為的矛盾,其實並不真是矛盾。問題不在於我是該扔了那個橘子呢,還是應該偷偷帶走;問題在於我做事應該更小心,更謹慎。我現在懂了,戒律之首,在於小心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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